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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2日16时05分  作者:个旧市纪委  来源:个旧市纪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1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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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50100422200000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个旧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市委巡察组是市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市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2)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中共个旧市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4)市委巡察组贯彻市委有关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根据个编〔2020〕8号同意设置派驻机构15个: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同意设置1个派出机构: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市委巡察组5个: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设有中共个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

根据个编[2020]19号同意设置个旧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主任1名(按副科级领导干部配备),所需人员编制在市纪委市监委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     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    个旧市巡察信息服务中心(个旧市纪检监察网络舆情监督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个旧市纪检监察将在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个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起底政治生态污染底泥,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向各领域精准发力,个旧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建设发生深刻变化,步入由乱而治、因治转好的全新阶段。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个旧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要坚守职责定位,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个旧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要不断深化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必须坚定稳妥,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必须标本兼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的方针方略;必须系统施治,坚持统筹兼顾的系统观;必须实事求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为个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114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1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6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346,88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346,88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部门财务收入2,507,760.00元,增长率为10.98%,与上年比较增加情况:(1)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57,960.00元,比2021年增加514,440.00元,增长率为2.82%;(2)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为3,576,420.00元,比上年增加544,920.00元,增长率为17.98%;(3)2023年卫生健康支出预算为1,640,200.00元,比上年增加76,100.00元,增长率为4.87%;(4)2023年资本性支出6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因人员增加和部分人员晋级增加人员经费支出2,616,800.00元。增长率为14.30%;2022年末在职在编人员为116人(含工勤4人),比2021年相比增减变化情况是:2022年调入行政人员15人,行政人员调出6人,事业人员调出2人,办理退休7人,退休人员死亡1人。2022年末实有行政人员103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6人。(2)监察体制改革后,因监察体制改革后,导致市纪委监委业务量的增加,为满足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用于安排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日常运行支出和市委巡察工作组开展巡察工作所需经费支出也有所增。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346,880.00元,其中:本年收入25,346,88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346,88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部门财务收入2,507,760.00元,增长率为10.98%,与上年比较增加情况:基本支出预算为24,846,880.00元,比2022年增加2,507,760.00元,增长率为11.23%。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和部分人员晋级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2,616,800.00元,增长率为14.30%;(2)公用经费减少原因是:因疫情等多种原因对全市经济的影响,个旧市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为保障刚性支出,压缩了部分公用经费支出,与2022年相比减少109,040.00元。减少率为2.70%。项目支出预算为500,000.00元,比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346,88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346,8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846,880.00元,比2022年增加2,507,760.00元,增长率为11.23%,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和部分人员晋级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2,616,800.00元,增长率为14.30%;(2)公用经费减少原因是:因疫情等多种原因对全市经济的影响,个旧市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为保障刚性支出,压缩了部分公用经费支出,与2022年相比减少109,040.00元。减少率为2.70%。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为500,000.00元,比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011101款17,368,0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的工资;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和水电费;发放干部职工的公务交通补贴;差旅费;工会经费;物业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102款500,0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日常运行支出和市委巡察工作组开展巡察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2011150款889,940.00元,主要用于个旧市巡察信息服务中心(个旧市纪检监察网络舆情监督中心)11个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款1,502,42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工资及开展活动的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2,074,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款987,4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干部职工缴纳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款96,9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干部职工缴纳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款5149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干部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款41,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款1,372,3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5,113,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113,100.00元)。

津贴补贴6,57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578,000.00元)。

奖金2,280,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80,300.0元)。

绩效工资349,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9,10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7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74,000.00元)。

职业年金缴费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84,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300.0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4,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14,900.0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500.00元)。

住房公积金1,372,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300.00元)。

办公费1,37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000.0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邮电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

差旅费6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00元,项目支出360,000.00元)。

维修(护)费2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0元)。

租赁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

培训费20,5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520.00元)。

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

劳务费29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0,000.00元)。

工会经费96,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6,900.00元)。

福利费34,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20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6,5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071,8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840.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520.00元)。

退休费1,496,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96,900.00元)。

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工资福利支出19,414,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4,5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87,400.00元,增长率为14.02%。

商品和服务支出4,335,4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35,480.00元,项目支出4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040.00元,减少率为3.3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6,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96,9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9,400.00元,增长率为18.10%。

资本性支出1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00.00元,增长率为66.67%。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和部分人员晋级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2,616,800.00元,增长率为14.30%;(2)公用经费减少原因是:因疫情等多种原因对全市经济的影响,个旧市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为保障刚性支出,压缩了部分公用经费支出,与2022年相比减少109,040.00元。减少率为2.70%。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为500,000.00元,比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96,500.00元,增加率111.8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500元,下降率8.0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减少情况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次,严格内部接待的审批手续和接待标。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90,000.00元,较上年增加600,000.00元,增加率122.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0,000.00,增加率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000.00元,较上年一致。增加原因是2022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说明:2022年度,根据个财资发[2022]36号云GCF327一般公务用车、云G2JW01小型越野客车报废核销,故执勤执法用车减少2辆,2023年计划购置执勤执法用车2辆。合理利用各类交通工具,对经费成本、时间成本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使用公务用车出差的范围,有效降低委机关公务用车燃油、过路费及驾驶员差旅费开支水平,形成一个规范合理、高效有力的公务用车保障体系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巡察工作经费项目安排500,000.00元,三级指标,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用于符合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开展市委巡察工作项目,本年度开展巡察工作次数的台账资料、工作总结及汇报的台账资料、调查问卷。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项目达到三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95%以上。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主要是根据本年度开展巡察工作次数,工作总结及汇报,有台账资料作支撑;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满意度等。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10.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11.巡察制度: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开展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35,480.00元,与上年对比149,040.00元,减少率为3.32%。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6,431,575.25元,其中,流动资产14,264,502.62元,固定资产5,328,113.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2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704507.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9,9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66,716.14元;报废报损资产68项,账面原值238,6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725.6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各项工作的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结合2023年度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坚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评价原则,采取综合评价法,依据评价标准,对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预算客观公正评价,以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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